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复试前,考生要准备好3个网络视频设备(例如,3部手机或2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一个放在考生正面,用于视频面试;一个放在考生侧后方,用于监控复试桌周围;第三个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角度,用于监控复试时的全屋场景。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二、复试基本要求
学术型学位:政治、英语50分,专业课单科70分,总分300分;专业学位:政治、英语45分,专业课单科70分,总分290分。凡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名单已公示)。
三、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及签署复试承诺书
5月12日,我单位对考生身份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需认真阅读并遵守山东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考生需签署山东大学考生复试承诺书(附件2)。资格审查时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个人简述材料请在5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bhp@sdu.edu.cn。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准备学生证,学生证无法体现学制的,须准备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学籍证明。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准备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6.在2020年研究生入校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能证明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7.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准备本科结业证,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准备招生专业目录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8.现场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准备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缴费
复试费按每生120元收取,缴费方式见(附件3),缴费截止时间:5月9日16:00。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专业 |
开始时间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5月14日8:00 |
有机化学 |
5月14日14:30 |
2.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远程网络形式进行。笔试(口试)满分100分,面试(口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 考试科目
专业 |
笔试科目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分子生物学或微生物学(任选一门) |
有机化学 |
有机化学实验 |
4.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基础知识、实验技能知识、外语听力与口语、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反应灵敏性等进行综合考查。
(四) 拟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9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五)拟录取排名及调剂办法
1. 分析化学专业,拟接收调剂生2人,从我单位生源充足的有机化学专业进行招生。具体录取方法:有机化学专业的考生按录取成绩进行排序,先录取为有机化学专业,再依次录取为分析化学专业。
2.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按录取成绩排序录取。
3. 生物与医药,拟接收调剂生12人。调剂录取办法如下:
(1)我单位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如复试合格,可调剂到生物与医药专业。
(2)未被对口专业所在学院录取的校内一志愿考生,我单位认可其一志愿学院的录取成绩,如复试合格,按其录取成绩排名进行调剂录取。具体考虑单位教师的专业背景和对学生的专业需求,拟从药学院(按录取成绩排名)接收糖中心调剂名额的35%;拟从微生物技术研究院(按录取成绩排名)接收糖中心调剂名额的35%;拟从生命科学学院(按录取成绩排名)接收糖中心调剂名额的30%。
(3)如还有招生计划剩余,则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全国硕士考生的调剂申请。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附件4)。
(三)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录取
(一)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二)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本办法解释权归山东大学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