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中心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复试前,考生要准备好3个网络视频设备(例如,3部手机或2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一个放在考生正面,用于视频面试;一个放在考生侧后方,用于监控复试桌周围;第三个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角度,用于监控复试时的全屋场景。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二、复试基本要求
学术型学位:政治、英语50分,专业课单科75分,总分310分;专业学位:政治、英语45分,专业课单科70分,总分300分。凡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名单公示)。
我中心将发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接受校内调剂公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的校内一志愿考生可以报名。审查合格的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名单公示)。调剂考生复试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一致。
三、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及签署复试承诺书
3月26日前,我单位对考生身份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需认真阅读并遵守山东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复试考场规则,考生需签署山东大学考生复试承诺书。资格审查时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求真实准确。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应届生身份的证明,如标明学制的学生证、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准备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3)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等材料。
8.考生复试承诺书。
以上内容请打包在3月25日中午12:00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bhp@sdu.edu.cn
(二)缴费
复试费按每生120元收取。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专业 |
开始时间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与医药(生物背景) |
3月底 |
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生物与医药(化学背景) |
3月底 |
2.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远程网络形式进行。笔试(口试)满分100分,面试(口试)满分100分。
3. 笔试(口试)考试科目
专业 |
笔试科目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与医药(生物背景) |
分子生物学或微生物学(任选一门) |
有机化学、生物与医药(化学背景) |
有机化学实验 |
分析化学 |
分子生物学或分析化学实验(任选一门) |
4.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基础知识、实验技能知识、外语听力与口语、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反应灵敏性等进行综合考查。
(四) 拟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9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0分×5%(满分100分)
(五)拟录取排名及调剂办法
分析化学专业:拟接收调剂生1人。结合导师专业背景,从我中心生源充足的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且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接收调剂生1人。
有机化学专业:拟接收调剂生3人。从报考山东大学一志愿的化学专业考生中接收调剂生3人。
生物与医药专业:拟接收调剂生11人。结合导师专业背景,在同一学科门类,接收化学背景考生3人(化学与化工学院),接收生物背景考生8人(微生物技术研究院)。
所有调剂考生须参加糖中心复试。中心组织复试前按照一定比例公示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所有专业按照专业录取成绩进行排名。先按照排名由高到低录取糖中心一志愿考生,再按照排名由高到低录取其他一志愿校内调剂考生。如还有招生计划剩余,则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全国硕士考生的调剂申请。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录取
(一)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二)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本办法解释权归山东大学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1年3月19日